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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位申请、论文评阅和答辩须知及流程图
2009-08-16 | 作者: | 【 】【打印】【关闭

一、博士、硕士学位申请须知

  1、进入最后一学年检查是否已全部完成培养计划;

  2、学位申请人的资格审查,必须达到《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规定》和《中科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》的要求;

  3、通过资格审查后,其学位论文撰写要符合《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论文撰写要求》的规定; 

  4、申请人提出答辩申请;

  二、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评阅须知

  1硕士学位论文需聘2-3位同行专家评阅,其中至少有1位外单位的同行专家。评阅人应具有副研究员(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)以上职务;

  2博士学位论文需聘请3-5位同行专家评阅,其中至少有2位为外单位的同行专家。评阅人应具有研究员(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)职务;

  3硕士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需在答辩之日前45天送审;博士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需在答辩之日前2个月送审;

  4学位论文送审专家名单由导师建议并提供通讯方式(姓名、职称、单位、邮编、详细地址、电话),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。三、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须知

  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由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;

 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3-5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正、副研究员(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)组成,其中至少应有1位外单位的同行专家。

  3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5-7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员(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)组成,其中至少应有2-3位外单位的同行专家。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博士生指导教师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二。

  4答辩人导师不作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。

  5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名。答辩秘书参加答辩组织工作全过程。同时还负责领取相关表格和评审、答辩酬金。

  6、有关表格、文件规定请在新疆理化技术所主页研究生上查阅、下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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