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10日上午,中科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根据院计划财务局、监察审计局关于转发 “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‘小金库’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”的通知(计字【2009】70号)的文件精神,组织召开了由各处室负责人、纪检委员、课题组长、副组长、公司经理参加的 ‘小金库’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,成立了以所长任迪远为组长的新疆理化所“小金库”治理工作领导小组,同时成立了以蒋同海副所长、纪检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组。
会上任迪远所长根据通知要求传达学习了文件精神,作了动员部署和工作报告。他首先传达了国家和中科院“小金库”治理工作的相关通知和会议精神,阐述了“小金库”的危害及工作开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介绍了国家治理“小金库”的工作情况及中科院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。同时,对研究所开展“小金库”治理的具体工作安排进行部署,分别就成立领导机构、加强宣传工作、落实举报制度以及对今后开展工作的四个阶段提出了明确要求。强调各部门、各课题组、各公司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,以积极认真的态度扎实有效的措施将治理“小金库”工作落到实处,全面按时完成治理“小金库”专项检查的各项工作,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。
此次我所自查自纠的范围包括各职能部门、各课题组、各学会,研究所控股公司,要求6月18日前要完成自查自纠工作,并向研究所上报自查自纠报告。6月22日前形成研究所自查自纠报告,并报院计划财务局和监察审计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