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煤制天然气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成立
新疆是我国重要的能源接替区和战略能源储备区。国务院《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国务院32号文)提出了“到2020年把新疆建成全国大型油气生产和加工基地、大型煤炭基地、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示范基地”的宏伟目标,明确了国家把新疆作为我国能源接替区和基地的战略地位。200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、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加快新疆煤炭资源就地转化和深加工,做大做强煤电煤化工产业。目前,以新疆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基地建设为重点的工作已全面展开。
为贯彻自治区党委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煤制天然气产业发展的指示精神,中国科学院等相关研究所与新疆科技厅协商,提出在新疆建设煤制天然气(简称SNG)科技示范工程,为新疆煤制天然气产业大规模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工程化建设经验。为做好相关协调和服务工作,决定成立新疆煤制天然气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。
办公室由以下单位组成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、中国科学院大连化物所、中国科学院新疆分院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电煤化工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、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。
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。办公室主任由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党委书记、副所长李晓担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