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理化所通过公共事务管理标准化工作一级达标考评
2009年9月3日,中国科学院办公厅组织考评专家组,分别对新疆理化所贯彻实施公文、档案、安全、信息宣传等4个公共事务管理标准工作进行了一级达标现场考评。
按照考评工作的要求和程序,考评组听取了新疆理化所“贯标”工作情况介绍及自查情况汇报,分成公文、档案、安全、信息宣传等4个考评小组,采取核实材料、现场检查等方式,依据“院公共事务管理标准工作实施细则”,对新疆理化所“贯标”工作进行了考核。
考评组认为:新疆理化所领导对“贯标”工作高度重视,组织有力,能将各项公共事务管理工作列入研究所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,人员到位,经费给予保障。在达标工作中,态度认真,目标明确,措施得力,工作扎实,严格按照各项标准考核的内容和要求,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改,准备工作细致充分。公文、档案、安全、信息宣传工作符合中国科学院《公文处理标准》、《档案管理工作标准》、《安全管理工作标准》、《信息宣传工作标准》的一级达标条件,建议新疆理化所为中国科学院公文、档案、安全、信息宣传等4个公共事务管理标准一级达标单位。
新疆理化所所长任迪远、党委书记李晓、副所长蒋同海参加了现场考评。